2011 春季拍卖会 古钱、银锭

2011年05月16日 上午9点30分, 下午1点30分
北京昆仑饭店


本公司不再对禁止出境拍品标注“*”,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文物出境审核手续。 所有成交价均已包含15%买家佣金。

* Lot 1557

清代新疆“叶城官局”五两槽锭一枚

估价(人民币):50,000-100,000

未成交

简介

清代新疆“叶城官局”五两槽锭一枚,重量:147.6克,存世极罕
“叶城官局”槽锭,合湘平五两,是年余以前来才出现的数个新疆槽锭,是一新品种,目前仅见五枚,字迹完全清楚仅有二枚,这是其中一枚,该锭称得上是近年银锭的重大发现之一。这些新疆银锭造型特征虽与陕甘槽锭近似,但亦有其独特之处,如周缘平顺不突出、铭文略带行草之风、地章开阔并有清晰的纹路等。所见这几件新疆槽锭,品相均次,有明显流通与磨蚀的痕迹,却无太多包浆,或许是生坑出土之故。这批实物的现身,使得槽锭的流通,可证实已出了河西走廊,并深入新疆各地。
叶城,莎车府辖,旧叶尔羌属地,位于南疆西境;这类槽锭于南北疆均曾出现,可能在特定时期里较广泛地铸行,而非偶尔所铸。可惜多年过去了,还是没有其他的新疆槽锭被发现,连收藏众多新疆各式银锭的俄国圣彼得堡的Hermitage博物馆也没有,因此无法取得更多实物数据验证。从“叶城官局”加以大胆推敲,“官局”所指,或许是光绪末年新疆藩司王树楠在各地所设的“新疆官钱分局”的简称,目的是为提供兑现官票之用。
《新疆金融志》第2册第257页:新疆藩司王树楠于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在原迪化官钱局的基础上,设立新疆官钱总局,并在镇迪、伊塔、阿克苏、喀什噶尔四道各设大局,各府厅州县设立分局。规定总局由藩司督办,大局由各道府督办,分局由地方聘当地绅商为董事。共发成本120万两,其中现金四成(包括金币、银元、白银、红钱等),官票六成。总局发行纸币,兑换银钱,放款取息,存款付息。宗旨是“仿银行之制度,以谋金融之流通,而增加司度(财政)之收入”。(戴学文)

京ICP备17021058号-1
版权所有 © 2005-2024. 北京诚轩拍卖有限公司
地址: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华熙国际中心C座26层 邮编: 100022
电话: (86-10)5887.0808 传真: (86-10)5887.0909 Email: info@chengxuan.com